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校区限额以下工程咨询服务供应商名录(项目编号:2025-YK01-G1069)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某校区集中采购限额(1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测绘、结构检测鉴定、消防检测等工程相关服务的名录建立工作。
2.2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招标范围与使用方式:
本项目为某校区集中采购限额(1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工程造价、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测绘、结构检测鉴定、消防检测等工程相关服务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建立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一共分为5个包组,共遴选40家投标人形成“名录”。其中包组一为设计服务、包组二为工程造价服务、包组三为施工监理服务,此3个包组分别遴选10家投标人;包组四为施工图审查服务、包组五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此2个包组分别遴选5家投标人。
初步测算“名录”内所有投标人共计使用经费约为1000万元/年,具体年度经费以实际委托金额为准。
“名录”使用方式:建设单位可以从名录中,通过线上平台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直接委托名录内的咨询服务单位承担相应任务,具体步骤为: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工作组、监督组到场开始抽签;一般抽取2家有承担意向的单位,并按照其顺序号排序;如排名靠前服务单位因故放弃,则由紧后单位承担该项目服务事宜。
2.4服务期限:“名录”内中标人服务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招标人可视情况组织评价考核,符合要求的可续签1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各包组允许兼投兼中。
3.14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包组一(设计服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包组二(工程造价服务):无;
包组三(施工监理服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包组四(施工图审查服务):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一类(审查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包组五(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投标人应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或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和钢结构和地基基础和建筑节能)。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应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此外,投标人还应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
包组一(设计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包组二(工程造价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包组三(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包组四(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包组五(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 2025年 3月2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至邮箱:jzcgs33@qq.com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5年3 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6.2获取地点:线上申领,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6.3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6.3.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
6.3.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3.3邮件附件:须以A4的规格,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将向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联系人:范助理0731-87027281、17300780013。
6.4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同时报名多包的,可递交一份报名资料,但需明确报名包号):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身份证);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5、3.6)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6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1递交包组一(设计服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1.2递交包组二(工程造价服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9时00,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1.3递交包组三(施工监理服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9时00,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1.4递交包组四(施工图审查服务)、包组五(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8日9时00,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注册(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1开标时间:包组一(设计服务)2025年4月18日9时00;
8.1.2开标时间:包组二(工程造价服务)2025年4月18日9时00;
8.1.3开标时间:包组三(施工监理服务)2025年4月18日9时00;
8.1.4开标时间:包组四(施工图审查服务)、包组五(工程质量检测服务)2025年4月18日9时00;
8.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学校官网(/)媒介上发布。
10.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助理、黄助理
办公电话:0731-87027281
移动电话:17300780013、19117946073
传真:/
地址:/
11.监督人联系方式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731-87000543
采购中心办公联系电话:0731-87027460、87027479
传 真:0731-87027470
邮 箱:cgzx@nudt.edu.cn